中国允许哪些保险投资方式?

一般来说,可供选择的保险投资方式主要有存款、证券投资、贷款和不动产投资。

(1)存款。存款分为银行存款和信托存款。保险公司一般不应该保留太多的银行存款。

(2)证券投资。证券投资是为了获得预期收益而买卖证券的活动。由于有价证券可用于贴现、抵押或在二级市场流通,因此具有较高的收益,其特点是集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于一体。因此,证券投资是一种理想的投资方式。

(3)贷款。贷款是保险人将保险资金借给单位或个人,按期收回本金并取得利息的投资活动。贷款的收益率比存款高,但风险也相对较高。

(4)房地产投资。不动产投资是利用保险资金购买土地、不动产或其他建筑物的投资。具有流动性差、投机性强、风险高的特点,除了寿险公司的一小部分资产外,一般不适合作为保险投资的主要对象。

证券、贷款、不动产和存款构成了现代发达国家保险投资的四种基本形式。总的来说,在投资结构中,保险投资主要是证券投资。

(1)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2)我国《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使用方式”。

(3)1999国务院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

(4)2004年6月5438+10月,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进一步拓宽了保险投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