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公司欠款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公司欠款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书及相应副本;

2.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3.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当提交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借条、收据、借款合同等。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或者两名以上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5、保函原件,或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的证明;

6.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金额及情况证明;

7、债务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其他违反民事合同的行为,以及债务人的真实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

8.被收回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和存放地点的证明。

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的管辖。

综上所述,起诉公司欠款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诉讼当事人资格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据。这些材料是起诉公司欠款的基本构成,原告起诉前应认真准备,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24条

起诉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