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公司名下房产如何纳税?

法律分析:将公司房屋转让给个人,属于“二手房”转让,按“销售不动产”征税。产生的税收有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等。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租赁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超过65,438+0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

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购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支付的相关税费和直接归属于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目的的其他费用为计税依据;

(2)自建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费用为计税依据;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依据;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依据;

(四)同类固定资产的全部重置价值为计税依据;

(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