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的组织结构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包括三个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和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逐步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团队和专业委员会组成的规范化议事决策架构。同时,公司还建立了权力机关、决策机关、监督机关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形成了完善的议事、决策、授权、执行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
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还设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公司总部由固定收益证券总部、证券投资总部、资产委托管理总部、公司融资总部、零售客户总部、销售与交易总部、衍生产品部、研究所、运营中心、机构客户服务总部、风险监管总部、法律合规部、审计总部、信息科技总部、规划与财务总部、人力资源总部、总裁办公室等业务和管理部门组成。公司* * *有两个控股子公司,五个分公司,113个区域营业部,59个证券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