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裁员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性: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作为改善经营状况的手段解雇部分劳动者,是无过错解雇的一种特殊形式。用人单位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裁员:(1)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法定申请并经法院许可,因劳动力过剩,需要裁员作为预防性整顿措施的。(2)用人单位近期经营状况恶化,出现严重亏损、开工不足、产品严重积压等严重困难,需要裁员以摆脱困境。此外,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在裁员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以上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的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原因不同而不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不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还约定一方或双方提出的条件,例如用人单位保守商业秘密、补偿劳动者一定的培训费用、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条件等,只有在这些附加条件的前提下,双方才能约定。当然,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条件,就不存在条件达成一致的问题。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性:

一、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满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 裁员方案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 (一)可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整顿;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三)企业发生生产变化、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二、用人单位裁员的法律程序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员的程序是“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将裁员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企业裁减人员经济性规定》第四条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供生产经营情况;(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包括: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和实施步骤,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和集体合同规定的对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措施;(三)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对裁减人员方案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和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五)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员计划,与被裁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