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车贷强行收车
随着消费观念的改变,按揭贷款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消费方式。但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因贷款事宜产生纠纷时,都应按照合同约定解决。否则,一个简单的经济纠纷就可能演变成严重的犯罪。
我周围的事物
2065438+2005年8月1日,禹州市古镇王某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贷款购房合同,分期购买二手路虎一辆,价款60万元。
王将车接走,交给表哥曹,曹将车抵押给小李,因为小李欠朋友30万元债务。2065438+21 2005年9月,因王某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车贷,某汽车销售公司雇佣张某等人通过车内安装的GPS定位系统找到肖某,强行将路虎越野车开走。当小李的父亲李某出来制止时,张某强行驾车,致使李某受伤。
经鉴定,李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某汽车销售公司赔偿李某各项损失33万元,李某对张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结果
近日,禹州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提醒
负责本案的王俊友法官表示,在王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如果购车者逾期超过5天,某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随时将车拖走。王未及时付款已构成违约,汽车销售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财产保全、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但某汽车销售公司雇佣他人暴力驾驶,造成轻伤。
对此,王俊友特别提醒,作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消费方式,抵押人和抵押受益人双方都应忠实履行合同义务,理性维权,实现共赢,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社会秩序。
百万购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