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身份
法律分析:能够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行为或文件主要有股东的出资行为、以股东名义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文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签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
(三)出资证明书的编号。
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行使权利。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姓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