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了怎么办?
公司破产时,应先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然后通知并公告债权人;接下来,清算组应当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在分配破产财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分配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裁定,未清偿的债权不予清偿。
清算结束后,公司应当注销工商登记。具体来说,需要进行以下取消工作:
1.去社保局查询是否有未缴纳的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社保账户。
2.去税务局查一下有没有欠税或者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在报纸媒体上,公司需要在报纸上自己刊登公告,宣布公司即将注销。
4.去工商局注销公司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在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6.去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证照,比如生产许可证。
7.去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