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在A公司工作,但在B公司买了保险,如果发生工伤,A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流程:1。申请: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简称“职工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劳动者受到伤害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自职工受到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区人社局应当当场或者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材料补正申请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时限。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者相关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的期间,暂停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并书面通知申请人。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劳动者(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有职业病的;(五)因工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负伤或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