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协商,甲、乙双方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从事食品生产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就以下内容订立本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的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按其股份比例享有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1)股东以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2)公司以其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资产包括很多方面:一是股东的出资;二是公司成立后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司清算时,仅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不能主张公司资产以外的债权;(三)公司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股东、五十个以下股东设立。”但作为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有一个股东。股东的身份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4)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通过”。股东同意转让其出资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5)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或发行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只能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更简单、更灵活。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力资本合资企业”。它的运作不仅仅是资本的组合,更是股东之间的一种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是以合伙制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础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合资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组合,不是基于股东之间的信托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限制,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只要不少于5人即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或发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向公众披露财务、生产和经营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人员流动频繁,需要向公众披露其财务状况。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条件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人数有限。合法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限制为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没有股东的出资,公司就无法成立。股东的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即: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50万元;

(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

(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

(四)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公司10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前款规定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行业至少需要654.38+0万元注册资本)。

股东可以用现金、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科技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通知(郭克法证字[1997]第326号)规定,高新技术成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总额可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超过35%。投资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必须向省科技厅申报。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环节。本章程由全体投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投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和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五名以上的发起人,其中过半数的发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二)发起人认购和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65,438+00万元。(三)股票的发行和准备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应当制定章程,由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七)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该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三)开业3年以上,且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后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四)持有面值人民币65,438+0,000元以上股份的股东人数不少于65,438+0,000人,且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为15%以上;(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公司都是股份有限的,所以有些股份有限的不一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