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如何规定利润分配的时间?有哪些分配方式?

只要股东大会通过分红时间,这个时间无论是每天、每周还是每月、每年还是每两年都是可以的。为了计算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累计余额,企业应设置“利润分配”科目。

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作为企业的利息,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分发形式和分发时间都可以自己指定。那么,公司法中利润分配的时间和方式有哪些?我想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股东利润分配时间的相关法律依据

只要股东大会通过分红时间,这个时间无论是每天、每周还是每月、每年还是每两年都是可以的。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其主要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续。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司如何分红、分红多长时间由股东会决定,并记录在公司章程等文件中,这是公司的财务制度。公司不按照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支付股利的,可以转让股权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如何分配公司利润

为了计算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累计余额,企业应设置“利润分配”科目。同时在本科目下设置以下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利润返还投资、现金股利或应付利润、股利转股本、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等。

1.将本年利润余额结转至利润分配账户。

借方:本年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

如果有亏损,做相反的分录,没有必要做下面的分配。

2.弥补损失: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当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税后利润用于弥补亏损,不进行会计处理,“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直接反映弥补亏损后的余额。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内资企业适用):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用本年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弥补亏损时,按弥补亏损后余额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以前年度无亏损的,按照当年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借方: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不是强制性的。是公司根据企业情况自由决定提取的盈余公积,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不计提任何盈余公积。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公积金。

借方:利润分配-提取任何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储备-任何盈余储备

4.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综上所述,公司法的利润分配时间主要由公司股东决定。股东分红时间可以自己决定,每月,每年,甚至每两年。分配方式也可以按照上述形式分配。股东会在公司占据最高地位,更好的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