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被判了几年。

0年。北京赢家联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和在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数年未被判刑。主要判断如下:1。联创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复制发行“股道银行”证券投资分析系统软件;2.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联创公司、于分别向书面赔礼道歉;3.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联创公司、于* * *均赔偿经济损失35万元。案件受理费10010元,由联创公司、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