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独大的原因分析

第一,中国资本市场总体设计的指导思想存在严重偏差。股票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一个追求资源优化配置的地方,而是被赋予了支持国企改革等其他功能,公司的上市资格被上市指标等行政手段所控制,以至于实际上大部分都是国企。为了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时,采取国有股绝对多数的做法,保留上级主管部门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一些国有控股公司是由有关部门对直属国有企业进行重组而成立的,其行政职能难以完全剥离,主要负责人大多由政府机构兼任,容易成为行政“翻牌公司”。在管理体制上,很多企业上市后并没有真正落实现代企业制度,上市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实际上是“一个团队,两块牌子”。自然,上市公司实际上是由母公司控制的,一家独大的局面不可避免。因此,在股权结构和治理机制上,中国所有上市公司都有利于“一股独大”成长的天然土壤。

第二,国有控股公司设立不当。国有控股公司不同于一般的运营公司,其设立的目的主要是实现政企分开,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相应地,国有控股公司在设立法人资格、最低注册资本等方面应有特殊要求,控股方式和比例也应有明确规定。但我国现行公司法对此缺乏明确规定。国有控股公司普遍对自身定位感到困惑。在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使得很多国有控股公司实际上成为地方政府或行业部门干预和控制企业的工具。国有控股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往往成为“垄断者”。

第三,少数小股东私下结盟形成“大股东”,从而放大各自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