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股份公司是指以股份为资本的公司,其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名以上发起人,200人以下。因为所有的股份公司都必须是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不是所有的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称为“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下半叶在资本主义国家广泛流行。迄今为止,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

特点: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定人数。例如,根据法国的规定,股东人数至少应为7人;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责任限额为股东应缴纳的股份数;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任何人缴纳股份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必须公开,让投资者了解公司,做出选择;

(7)公司的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繁杂。可见,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

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决于他是否交了股款,买了股份,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私人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的资本也是分股的,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票也不能自由转让。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以狭义的股份公司是指股份公司。

扩展数据: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并达到法定人数。

发起人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取得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人数,发起人不少于二人,发起人不少于二百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最低发起人人数是国际惯例。不规定发起人最低限额,一是发起人太少,无法履行义务,二是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需要规定发起人的最高限额。

2.发起人认购和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达到法定资本。中国境内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现金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纳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评估价格、核实财产并折股,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与发起人共同将财产权转移给公司。

3.股票的发行和准备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的发行和准备依法进行,这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为筹集公司资本而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所说的发行股份就是设立股份,是指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

设立阶段的发行可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和发行,即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认购,不允许公开募集。募集设立发行是指发起人只认购部分股份,其余面向社会公开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为股份,每股金额相等。本公司的股份为限制性股票。股票发行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股份必须同股同权。同时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股份并发行股份后,应当立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代保管股份协议,并向认股人出具回执。

招股说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发行的无记名股票总数。

(四)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本次发行的起止期限及认购人逾期可提取所认购股份的说明。

(6)资金的使用。

4.发起人应当制定章程,由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文件,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虽然公司章程是由发起人制定的,但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由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法人的必要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当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结构,进行内部管理,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进行监督;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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