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收购后,员工一般做什么?
法律主观性:
被收购的原公司员工可继续聘用,新公司按原协议履行原合同;新公司拒绝录用原公司职工或者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公司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客观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