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到另一个城市怎么办?
公司搬到另一个城市,工人无法继续工作怎么办?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需要变更工作地点,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协议。
如果公司需要搬迁到另一个城市,这个时候,问题是工人的工作地点会变成另一个城市。这样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这时,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与劳动者达成协议,就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是变更工作地点。变更后,按新的劳动合同执行。
此时,如果与劳动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上述情形。
这时候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搬迁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工作地点应该变更。此时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为由克扣劳动者工资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全额支付全部劳动报酬,也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结果不满意,可以去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