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董事长的产生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三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者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者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