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义
一、中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由来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政府普遍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筹集、融资和分配社会资金的主要渠道之一,长期以来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但在1995《银行法》颁布之前,国有银行以专业银行的模式运作,信贷业务带有浓厚的政策色彩。此外,由于20世纪90年代初经济过热,以及经济转轨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内部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来控制贷款质量,产生了一定规模的不良贷款。此外,在1993之前,该行从未提取过坏账准备,也从未核销过坏账损失中的坏账。这样,不良贷款不断积累,金融风险逐渐孕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一大隐患。如果久拖不决,可能会危及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影响中国下一步的发展和改革进程。鉴于上述情况,在认真分析国内金融问题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政府决定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中管理和处置从商业银行收购的不良贷款,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先行试点。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依法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国有银行轻装上阵,促进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和重组发展,实现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具有重要意义。
1999年,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相继成立了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家AMC,并规定其存续期为10年,负责购买、管理和处置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相应不良资产。成立之初,除了信达的人员比较整齐外,其他三家公司都是从相应的国有银行临时调过来的。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定位、性质和运作模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专门用于清理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中介机构。由于银行自行清理不良资产会遇到法律限制、专业技术知识欠缺、管理能力不足、信息来源不充分等困难,因此需要成立一个由相关人员组成并具有一定行政权力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具体清理不良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常是政府在银行出现危机时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谨慎购买资产、有效管理资产和处置不良资产,以及向银行系统注入资金,拯救金融业,重建公众对银行系统的信心;通过运用有效的资产管理和资产变现策略,从破产银行的不良资产中回收尽可能多的价值;在尽量减少使用政府资金的前提下,金融业可以实现资本重组,减少银行重组对整个社会的冲击和负面影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部:银监会负责对公司的监管,涉及银监会、证监会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范围以外的金融业务,财政部负责对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方式进行金融监管:
1.政策保障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前提。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主要来自国有企业,设立的初衷是收购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收购范围和金额由国务院批准,资本金由财政部统一拨付。其运营目标是最大限度的保全资产,减少损失。因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成立的,不良资产的收购采取了政策性的方式。在处置中,国家给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减免税收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一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措施,成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挥经营功能和资源配置机制的有效前提。
2.市场化运作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一种手段。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具体方式包括:收购和经营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债务回收、资产置换、转让和出售;债务重组和企业重组;债转股和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和债券、股票承销;资产管理范围内的担保;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和商业贷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金融和法律咨询及顾问;资产和项目评估;企业审计和破产清算;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3.政策性担保与市场化运作的悖论政策性担保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前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尤其是在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面临涉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时,需要在化解金融风险、关注社会稳定和尽可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多重目标中协调多方利益。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经营中处理多方利益相关者平衡的需要,而不能也不应该在实际操作中作为自身市场化机制发展的约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充分发挥其作为独立中介机构在综合协调社会资源方面的主导作用,以自身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尽可能平衡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政策保障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尚不完善的背景下,帮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初始设立、过程监管、延续等方向提供制度安排。国家对这个创新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权限给予了相当宽松的发展空间。由此看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身在实际操作中必须积极把握如何将业务创新与制度创新结合起来,将企业的发展模式和持续经营能力一起考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有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并形成自己的运作模式和风格,才能真正在市场化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自然,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主要来自于实际操作中法律制度环境的不完善,如对法人在相关事项上自主处置权的规定、股权转让和资本合作的方式、资产处置中的评估、税收优惠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开放与外资合作的具体措施也要有明确的规则可循。从根本上说,政策保障的目的是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市场化运作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以完善的制度措施保证企业真正处于有效的市场竞争氛围中。显然,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悖论。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现状及发展方向2004年初,国家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发展的方向,即建立政策性收购不良资产目标责任制,允许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商业收购和接受委托代理处置不良资产,走市场化、商业化道路。2004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三项新业务的市场准入政策:商业收购业务、委托代理业务和投资业务,为资产管理公司从事商业业务提供了政策依据。2004年9月,华融公司率先获准开展商业收购不良资产、委托代理处置不良资产、追加投资部分不良资产三项业务。商业化业务如火如荼。
(1)加快处置:“棒冰效应”的客观要求和抛物线规律的可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条例》暂定一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存续期限为十年,但由于不良资产的“棒冰效应”,即不良资产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加速贬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才五年,国家已经明确2006年前必须处置债权资产。所以,如果最大限度的收回资产,减少损失,最后三年必须加快处置。从资产处置规律来看,回收的现金流金额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抛物线形状。也就是说,在处置的最初几年,随着业务经验的增加,现金流回收的金额会逐渐增加;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易于处置和处置的高价值资产会逐渐减少,资产处置的难度会逐渐加大;当现金流回收金额上升到最高点时,抛物线会掉头向下,呈现急剧下降的趋势。
(二)发展方向:金融控股公司的路径选择从实践来看,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仅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机构的设立和不良资产的收购,而且资产处置的进度也比公司方案设计中考虑的要快,并且由于加快处置的要求,面临着一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如何发展的问题。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有三种观点:
1.清算注销认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使命是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尽快处置接收的不良资产。因此,企业经营的重点应是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快速变现资产,优先采用拍卖、折价变现、打包出售等方式,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资产处置任务,然后进行清算注销。
2.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保全资产和减少损失为目标,因此业务经营的战略选择应该是商业银行资产保全功能的专业延伸,对公司存续期限不应有硬性规定,经营计划管理中不应有年度现金流,以避免短期行为。
3.区别对待相信中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着特殊的使命,那就是在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逐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因此,经营策略的选择不应简单,而应基于对不良资产的科学分析和分类,区分不同性质的资产,分别采取相应的止损策略和促销策略。上述观点从不同角度看都是合理的,有相应的理论、实践和政策依据,而第三种观点是前两种观点的综合。本文认为,尽快处置和实现不良债权的确是从根本上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也是战略上的正确选择。但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管理基础薄弱,以及剥离银行不良资产的一些特殊方式,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资产质量存在较大差异。如果采取简单的措施对资产进行处置和变现,很难达到最大限度回收资产价值的目的。当然,如果只考虑避免眼前资产的损失,只采取保全和正常催收的措施,本质上就是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当成银行,不仅与宏观决策的初衷背道而驰,最终还可能导致更大的损失。从这个角度来看,第三种选择是更积极、更实际的选择。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市场状况,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源优势、政策手段和长远发展需求,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发展的核心业务定位是:以资产处置为主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以最大限度回收资金、提升资产价值和减少损失为根本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债务重组和资产管理为重点。不断培育市场和聚集人才,确立资产重组和资产管理的市场专家地位,逐步发展成为以投资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为主营业务的全能型金融控股公司。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商业化转型2006年底是财政部规定的完成政策性债权处置业务的最后期限,对于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说,这将是不寻常的一年。如何在期限临近之前成功转型,可以说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关键。据了解,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正在积极进行不良资产收购的商业化。这种转变是否可行,还有待研究和讨论。(一)、商业收购、处置不良资产的转型模式存在隐忧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必须考虑“十一五”期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当前,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已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贸易摩擦、人民币升值令人担忧;国内需求没有快速增长。在这样的宏观经济条件下,资产管理公司需要谨慎使用自有资本大规模购买不良资产;绝不能让“冰棍效应”蔓延,否则国家关于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就失去了初衷。中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东方、信达、华融、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