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务公司的条件
法律分析:开办财务公司的条件主要包括:1,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申请前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并表的成员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具有一定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2.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3.至少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负责记账业务的人员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等。
法律依据: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规范财务公司筹建和开业阶段的市场准入行为。外商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外资占25%以上)的市场准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在中国境内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