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朋友的全资自然人公司的名义监事。怕以后经济纠纷。我可以自己在工商局取消这个职位吗?
独资公司名义上的监事不属于公司股东,不需要承担任何经济纠纷。如果还记得你不放心,可以从公司人事部门辞去监事职务,在工商局也不需要撤销这个职务。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一般来说,监事不承担一般法律责任,但在特定情况下,监事承担一般法律责任。不承担债务是公司的行为,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参与公司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义务。执行公司职务时,应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一、监事的主要职权
1.审阅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并提出书面审阅意见;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5.如果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如果不履行职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监事的公司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执行监事会决议;
2.除依法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监事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不得擅自传达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和经理办公会议的内容;
3.对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承担相应责任;
4.监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