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有哪些特别决议

通过派发股息和红利发行全部或部分新股、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资本、授权董事竞争、解散和合并公司、订立合同变更或终止全部业务、转让公司全部或部分营业财产用于更新设备或变更经营计划、转让他人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全部业务或财产。

对于不同的决议,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需要代表股份总数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出席,必须经出席股东半数以上表决权同意;还有的只需要代表总股份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出席即可。且必须经出席股东半数以上表决权同意。虽然各国法律对特别决议的表决权要求不同,但一般都要求绝对多数。

扩展数据: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基本信息: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性质(定期或临时)。

2.会议通知和出席会议的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出席会议股东情况及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股东15。

3.主持会议:第一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会议(应附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的委任书)。

4.会议决议: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大会的具体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意见或弃权的股东的情况。

5.签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名。

百度百科-股东大会决议

百度百科-特别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