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已经明确表示愿意合作。可以先发货吗?

现实困惑

某个城市有很多服装厂。某超市采购业务员李到本市进行市场调查,在合理情况下购买了一批服装。某服装厂提出,该厂雨衣1500件,总金额45000元。这些雨衣完全是当年的最新款式,希望超市能在他家采购。李实地考察了服装厂,觉得雨衣的款式很新,表示愿意合作。但是雨衣的质量不是很好。他需要给总经理回电话,让他做最后的决定。由于竞争激烈,服装厂看到李明确表示合作,以为超市答应了。即使合同成立,他们也会先给超市送1500件雨衣。超市的总经理接到了李的电话。总经理说耐用最重要,质量最重要,款式其次。他决定不在这家服装厂购买雨衣。就在总经理拍板的时候,服装厂的1500件雨衣送到超市,总经理拒收。在对方明确表示愿意合作的情况下,可以先发货吗?

律师回答问题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受诺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并与要约人订立合同。承诺应当通过通知作出,除非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承诺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交付要约人,合同即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在有效时间内作出,并且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这是任何有效承诺的必要条件。收到服装厂的报价后,超市业务员实地考察了服装厂。虽然表示愿意配合,但不得不回电总经理要求其对雨衣质量问题做出决定,这说明李没有承诺,合同不能成立。所以服装厂决定给超市发货,超市可以拒收。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但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判例汇编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一致,这是承诺的核心要素。受要约人在承诺中扩大、限制或者变更要约内容的,不构成承诺,应当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认为同时提出新的要约,称为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