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第一,股份制和合作制

股份制和合作制是市场经济中广泛存在的两种企业制度,都是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基础,以市场经济为发展条件。随着市场经济和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发展,股份制逐渐成为主流企业制度。同时,在这个过程中,竞争和优胜劣汰逐渐分离出越来越多的弱势群体,这些弱势群体创造了合作企业组织形式来解决自身需求。正因为如此,这两种制度都起源于欧洲和资本主义最初发展的地区。这是为了经济目的的经济合作和联盟;有股份资本的形式;两者都有规范的章程,体现了两种制度不同所有者创办企业的初衷;所有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企业的重大决策必须集体讨论;都是自愿加入,也可以自愿退出。

除了上述相似点,合作制也可以转化为股份制。比如合作社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民主管理的合作社原则就很难实行,会降低企业的效率和灵活性。当合作社具有与社会企业相同的经济功能和运行机制时,合作社制度就需要向股份制转变,这是世界合作社运动的一个趋势。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管理领域也可以互补,比如农业产业链初级阶段的合作制,产业链高端的股份制。股份制也可以由合作社投资设立。

二、股份制与合作制的区别

任何事物的本质都是通过这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征来反映和体现的。股份制与合作制的本质区别如下:

(1)合作的主体、目的和业务范围不同。

股份制是强者与资本合作的结合,合作制是弱者与工人合作的结合。前者以增加资本为目的,后者以服务自身为目的。所以业务范围也不一样。股份制的经营范围是能给食利阶层带来回报的项目,合作制的经营范围是成员的经济社会需求,如消费合作社、住房合作社、医疗合作社、文化活动合作社、咨询合作社、保险合作社等非常广泛的领域。弱势群体的经济和社会需求可以通过合作社来解决。

不同的治理结构

股份制是三权分立,即法人所有权在董事会手中,股东利益由股东会体现,经营权由经理团队经营。“三权分置”有利于企业资产的排他性和完全经营权,有利于管理的专业化,有利于建立有效的利益机制和约束机制,有利于实现投资者的资本增殖。合作制是两权合一,成员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合作社规模扩大了,就要分而治之。此时,即使所有者不经营,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者也可以通过内部制约机制牢牢控制经营者,使其永远不能偏离为成员服务的宗旨。

(三)不同的产权结构

股份制企业产权多元化,实现了产权的商品化、证券化和市场化,打破了资本的冻结状态,为大企业的发展创造了筹集资本和优化重组的机制。合作制的产权结构比较单一,股本不能流通,只能退出。成员在认为不需要合作社的服务,或者合作社不能满足自身需求时,可以退出合作社,体现了合作社自我服务的目的。

股份制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不能笼统地说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要看谁掌握着控制权。合作社是混合所有制,合作社的资本既包括成员个人股份,也包括公积金形式的公共积累,是合作社不可分割的集体财产。虽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股份制的所有制关系更清晰。但是,虽然合作社的集体资产有一部分归成员所有,但在法制健全的市场经济国家,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合作社的集体资产。集体资产的存在,壮大合作社的实力,强化服务功能,对合作社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有利的。合作社也有相当的监督机制,监督集体资产的完整性。

(D)股本的性质不同。

虽然两者都是股份形式,但股份制的股本是资本,合作制的股本是“入场券”。股份制的股份资本可以凝聚大量资本,可以发展单一资本无法发展的庞大项目。股东之间的股份差异非常大。因此,股东对企业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差异很大。合作制的股本是同质的、有限的,合作社成员并不因为股本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地位,这是由合作社的性质决定的。

(五)不同的分配关系

分配关系体现了企业发起人的初衷和企业经营的目的。所以股份制是同股受益,按股分红。合作制以劳动分红为主,股票分红为辅,即利润主要根据成员和合作社的交易金额返还。两种制度的分红基础不同,体现了股份制中资本的强弱和合作制中劳动的地位。

(6)不同的管理方法

股份制企业一股一票,合作社一人一票。两者都是平等的,只是平等的基础不同。前者强调资本的力量,后者强调工人的力量。在市场经济下,资金投入是经济活动的第一推动力,大的投资者为了获得大的回报而要求相应的决策权是合法的、合理的、合情合理的。一股一票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效机制。一般来说,持有“大股票”的大多是能人。他们不仅有更大的责任感,而且有更深远的战略,赋予他们更大的权力,这也是经济活动达到预期目标的有力保证。股份制在世界范围内的成功是对一股一票制的肯定。合作制一人一票无可非议。因为合作社的唯一目的是为其成员服务,每个成员都有权参与合作社重大问题的决策,这是合作社的特征要求。

(7)社会经济地位不同。

一般来说,股份制是指现代公司制度。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公司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市场经济的主流组织形式。合作制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形式,但属于非主流组织形式。正因为如此,股份合作制为世人所熟知,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合作制的认识仍然不足。因此,国际合作社联盟呼吁向名人和年轻人推广合作社。

(8)不同的应用领域

由于主体不同、目的不同、地位不同,两种企业制度的应用领域也不同。虽然在经营领域没有严格的限制,但在生产领域,股份制广泛存在于技术密集、有机构成高、规模大的企业,而合作制则多见于劳动密集型的第三产业、农业和手工业。因为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趋势需要一种能够承接运河开发、铁路建设、高科技、金融业等大型项目的组织形式,股份制动员和凝聚社会财富的巨大功能形成了大企业和跨国公司胜任的微观基础。

合作制在农业中的作用是任何其他企业制度都无法替代的。由于农业布局粗放,时间上有季节性,种植上有灵活性,对自然条件有依赖性,再生产周期长,所以选择了家庭经营。同时,信息不畅、运输成本高、供给弹性低、家庭经营规模不经济、组织化程度低、服务功能差,使农业难以克服自然和市场风险。合作社一方面适应了农业对家庭经营的选择,另一方面克服了家庭经营的局限性,实现了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实现了农业生产组织的社会化和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

从手工业生产来看,如制革、酿酒、维修、家具制造等行业,都有很强的手工技能,对原材料的选择要求也很严格。不可能被社会化大生产模式完全取代,甚至需要维持小的生产规模,以保证技术的完整性和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可以满足手工业生产者在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面的需求。

(9)不同的组织体系

股份制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组成,合作制由董事会、监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组成,体现了两种企业的区别。合作社是地缘和血缘相结合的组织,有利于为自己服务,但基层功能非常有限。因此,合作社自下而上的自愿合作是世界上普遍的合作形式。股份制是多维的,可以是平行组合,也可以是垂直组合。

(10)不同程度的开放

股份制可以自由认缴、自愿转让,即股权可以用“脚”投票转让。合作制是自愿参与,自由退出。一方面体现了合作社成员的自主性和选择性,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合作社资本规模的稳定和扩大,因为合作社不是成员的唯一利润来源,合作社是独立经济主体之间的不完全联盟。

(11)不同的社会功能

股份制两极分化,合作制扶弱,缓解两极分化的矛盾。股份制具有完整的经济功能,合作社既是经济组织又是社会团体,兼具经济和社会功能。股份制企业是发展-盈利-回报,经营的结果是股东富起来或者破产,两极分化严重。一方面,合作制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对外追求利益最大化,对内与繁荣、互助合作、扶贫是一样的。美国学者埃德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