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保险公司理赔流程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单方事故的理赔材料有修理发票、行驶证、驾驶证、照片原件及复印件、理赔申请书、身份证、银行账号。如果涉及人员伤亡,需要准备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住院发票、药品清单、伤者身份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建立理赔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直接理赔费用和间接理赔费用的管理。理赔费用的分摊要科学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直接理赔费用应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和原始凭证资料进行支付,审批权集中在省级以上机构,按照直接理赔费用对赔偿的一定比例进行监控;对于间接债权,应制定严格的预算管理、计提标准、列支项目、列支审核和监督制度,对间接债权的列支项目和单项大额支出应规定严格的审批程序。
公司要把理赔费用纳入考核政策,对各级机构形成约束。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第83条
第八十三条公司应当严格控制代理收取保险金的风险。
(一)严格的“直接赔偿”修理厂管理
公司必须对签订“直赔”协议的修理单位(以下简称“直赔厂”)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1.不得将代表公司报案和调查的权限授予直赔厂。
2.直赔厂代客户索赔时,应提供维修发票、维修清单、被保险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等材料。
3.本公司以无背书功能的转账支付方式,通过银行将保险赔款划入承担事故车辆修理的修理单位名称的银行账户,并以电话回访或书面形式告知被保险人。
4.对于不能提供被保险人真实联系方式和授权的修理单位,本公司不予签订或续签“直赔”协议。
(二)严格控制其他单位或个人接收保险理赔。
对于直赔厂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被保险人或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领取保险赔偿金的,须提供被保险人或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索赔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支付赔偿金的方法应按照第81条和第82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