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攸科技的三个合作伙伴正在互相争斗。朋友真的不能一起创业吗?

2013一部电影《中国合伙人》讲述了黄晓明、邓超、大卫饰演的三个年轻人一起创业的励志故事。不过在电影后期,大卫的角色说了一句经典台词:“永远不要和婆婆打麻将,永远不要和比你想法多的女人睡觉,永远不要和你最好的朋友开公司。”

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朋友合伙开公司最后分崩离析的例子,无论是在这部电影之前还是之后,一直都在上演。

6月4日,荀攸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以“5票同意,2票反对,65,438+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免去徐苑先生公司总裁职务的议案》。

14年前,正是董事长陈俊凭借如此巨大的力量和勇气,与徐苑一起创立了荀攸科技。

而且这样的事情早在2019就发生过一次。

荀攸科技有三位创始人,分别是徐苑、陈俊和张兼维。2019,陈俊联手徐苑踢出老大哥张兼维。

这是一家专注于网游加速的企业。无论是电脑游戏还是手机游戏,国内还是国外的游戏,总会因为网络原因出现信号差、延迟等各种问题,而荀攸科技的业务就是通过软件来解决这个问题。

2005年,张兼维和徐苑开始共同探索互联网领域。

2008年,他们与合作伙伴陈俊创立了荀攸科技公司。

2011,三者签署了《荀攸科技一致行动协议》。

2015,荀攸科技登陆深交所创业板。经协商,张兼维为公司董事长,徐苑为公司董事兼总裁,陈俊为公司董事。

上市后,荀攸科技初期股价走势还不错,经历了连续涨停,但从2016开始逐渐下滑。

从2019开始,三个合伙人之间的纠纷就不断上演。其中,在2065438+2009年9月的董事会上,徐苑、陈俊* * *提议免去张兼维董事长职务,选举徐苑为董事长候选人。

而现在,当初和徐苑一起踢开董事长的陈俊,又在“故技重施”,把徐苑踢出局,颇有点像老二老三联合起来先杀老大,再自相残杀。

然而,在公司业绩受市场影响,创始团队不和的情况下,荀攸在资本市场越来越不受欢迎,股价已跌至峰值以下10%。

可以说,这场斗争没有赢家。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陈俊想要的结果。也许陈俊在公司获得了话语权,但这种股价下跌很可能不是他想要的副作用。

为什么朋友不能一起开公司?朋友真的不能一起开公司吗?雨燕科技就不能有另一种结局吗?

其实朋友之所以不能合伙开公司,本质上是因为两个问题:权力和金钱。

1,对吗

权力,可以说是朋友合伙创业的首要矛盾点。

徐苑、陈俊* * *和张兼维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时,并没有约定由谁来做决定,而是“大家同时成为实际控制人”。换句话说,三个合伙人都是高层领导。

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何况三虎。随着市场的变化,企业经常要做出各种决策。一旦三个伙伴的意见不一致,不仅很难统一意见,甚至可能因为友情而影响感情。

所谓的朋友,就是不在乎对方,但是在生意上,在商业决策上,只需要在乎对方就可以了。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注定了合作的解体。

2.金钱

除了权力的问题,金钱也是让人反目成仇的重要因素。

“我为公司努力过,从以前到现在做了那么多事情。为什么我得到这么多?你拿这么多?”

“如果我没有加入合伙企业并指导关键决策,公司会有现在的估值吗?多干点活就努力了吗?”

很多人之所以能荣辱与共,却不能* * *财富,就在于这种利益的不公平。自古以来,和皇帝并肩作战的人,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都能挺过来。最终,分享蛋糕成了皇帝最头疼的问题。我们不能错过这个忘记那个。那些如此强大而有威胁的人,不仅得不到功劳,还会被斩首,没有人才留给后人。

企业也是为国而战。在利益分配上,既要能留住人让人才愿意效仿,又要兼顾公平问题。合伙人无疑是公司最重要的人物。钱分不好,企业肯定有大问题。

所以,朋友一起开公司好像真的没有出路了?

这不是真的。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所谓的权和钱,其实都集中在一个科学的体系里,就是股权。股权如何分配,直接影响权力和金钱的分配。股权设计好的话,朋友也可以一起开公司。

股权的分配直接影响合伙人的权力和金钱分配,因为股权代表投票权和收益权。我们来看看《一致行动人协议》签订时三个合伙人的股权。

可以看出,在2010,11的月份中,徐苑持有18.7%,陈俊13.7%,张兼维19.0%。也就是说,三人的持股比例非常接近。

平分可以说是合伙人创业的大忌,会直接导致话语权分散,谁也无法统一决策。但是从利益的角度来说,可能是三个合伙人的利益确实需要平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其实方法很多。

1,合理分配实股+虚股

首先,一个人必须有绝对的话语权。如果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根本问题就无法解决。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好办法是让这个人占据真实股份的多数,一般超过其他有效票数的50%,最好超过2/3。

但是,这个时候,利益分配问题需要解决。通过签订虚拟股份协议,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决定分红和增值,授予其他合伙人按照与真实股份同等价值获得分红和增值的权利,即设计虚拟股份。

2.有限合伙企业

如果真的很难实现真正的股份向一边倾斜的设计,大家的股权只能接近,那么可以采用有限合伙的间接持股方式,让实际控制人成为有限合伙的GP(普通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成为LP(有限合伙人),从而将控制权转移给实际控制人。

可以说,有限合伙是实现初创企业控制权和收益权分离的最佳方式,但这一招在企业上市后并不适用,因为上市公司要求同股同权,即使存在有限合伙,股权也会直接穿透。

3.协议控制

股权分布接近,已经上市了怎么办?事实上,荀攸科技采取的一致行动协议是确保所有人同意的方式之一。但是,这种方法不够安全。永辉兄弟张轩松和张轩宁曾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但最终意见不合时宜,协议被取消,极大影响了永辉的发展。

比较审慎的做法是补充一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他两位合伙人的表决权委托给实际控制人。两个合伙人根本不需要参与股东会的决策,可以“平躺”。

很多需要大量融资的互联网公司,如JD.COM、拼多多等,通过投票委托的方式,用很少的股权控制了很多控制权,避免企业失控。

如果当初我们学会了这三种方法,象鼻荀攸科技的三个合伙人就不会有今天的困境,最终他们的老朋友也不会在了,公司的股价也会暴跌。

总结:

事实上,利益分配的矛盾不仅会发生在企业的合伙人之间,也会发生在高管等核心人才之间。而如何公平地评价每个人的价值贡献,也是有科学方法的。

创业企业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分配机制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发展。即使是成熟的企业,对人才价值的评价是否合理,也会极大地影响人才的积极性。荀攸技术,也就是吃了当初不立规矩的亏,应该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