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理财有哪些最新的管理措施?从哪些方面?与其他投资理财产品相比,银行理财产品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虽然银监会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相关调整和规定,但在整个互联网金融环境下,银行理财仍然是保守投资者的首选。那么,银行理财有哪些最新的管理办法?从哪些方面?

65438年2月2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与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管理办法在股权管理、自有资金投入、内部控制与隔离、交易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微调。

65438年2月2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管理办法在股权管理、自有资金投入、内部控制与隔离、交易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微调。

2018以来,随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编制和发布,已有近20家银行披露了理财子公司的设立计划。

那么,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成立有哪些亮点,会对资产管理市场产生哪些影响?

据梳理,《办法》主要有八点:

一是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产品允许直接投资股票。

但只能投资上市股票,不能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所有开放式公众理财产品持有单个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股的65,438+05%。

二是银行的理财子公司不再有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

理财子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定不同产品的销售起点。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公开募集基金中,货币基金为1元,非货币基金为1000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为5万元。融360分析师刘银平认为,理财子公司不设产品销售起点,相比其他资产管理公司有很大优势,现金管理类产品和开放式产品会很有竞争力。

第三,投资者第一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强制上线面签。

根据《办法》,银行理财子公司销售理财产品的,应当在非机构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通过其渠道(包括营业场所和电子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这意味着风险评估不仅可以在营业场所进行,还可以通过电子渠道进行。但需要注意的是,通过电子渠道选择面对面访谈时,即使通过其他渠道销售理财产品,也需要通过银行的电子渠道进行风险评估。

四是非标债权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