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电力十大禁令
法律解析:第一条:严禁不按规定验电、接地就停电。第二条高处作业严禁不正确使用安全带或戴安全帽。第三条严禁无证作业。第四条严禁不按规定进行现场勘查。五是严禁不按规定使用工作(操作)票。第6条严禁在没有完整安全措施的工作现场工作。第七条。严禁作业监督人(工作负责人、专门监护人、共同出入人员)擅自离开现场。第八条。严禁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第九条严禁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第十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验电笔、接地线和绝缘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第二十二条,国家提倡电力生产企业接入电网,电网之间应当互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生产企业要求将生产的电力接入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应当接受。并网运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并网双方应当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并网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省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