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权比例是多少?
1.股东出资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的50%以上,或者股东所持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拥有控制权,为绝对控制权;
2.如果股东的出资额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那么股东对公司也有控股权,这就是相对控股。
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各持股比例的权利如下:
1.持有公司1%股份,拥有诉权和间接调查起诉权,其中调查权的对象为监事会或董事会;
2.持有公司3%的股份,有权召开小型会议,有权提出临时提案;
3.持有公司5%的股份且股权警戒线发生重大变化;
4.持有公司65,438+00%的股份,可以发起召开临时会议,对公司进行质询、起诉、调查、清算、解散。
5.持有公司20%股份且存在重大同业竞争警戒线;
6.持有公司30%的股份,达到公司要约收购线;
7.公司持股34%,有一票否决权;
8.持有公司51%的股份,取得了公司的绝对控制权,是公司的控制线,是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9.持有公司67%以上股份,可以有权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以及公司重大项目变更和重大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虽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据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对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有足够表决权的股东。
(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
(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关系。然而,国家控制的企业并不仅仅因为它们受国家控制而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