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需要提出大规模裁员吗?
1.公司大规模裁员需要备案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裁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员工总数10%以上的,裁员方案需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可以裁减人员。
(一)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三)企业发生生产变化、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优先保留以下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家庭无其他从业人员,有老人或未成年人需要赡养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二、经济性裁员的时间和步骤
经济性裁员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提供生产经营信息;裁员既不是员工的错,也不是员工自身的原因,裁员总会对员工的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因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员工的意见。
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集体合同的规定,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包括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和实施步骤以及对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措施;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就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人员裁减计划和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计划,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并出具裁减证明。
以上知识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企业裁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裁员方案需报劳动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