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所欠债务如何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全体债权人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及其股东、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都是独立的主体,股东向公司出资后已经完成了义务。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和破产,股东或高管一般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或者退出公司、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特殊情况下,他们需要承担。严格来说,担保项下需要私有财产来清偿债务,这就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需要归还公司的钱,本来就是公司而不是私有财产。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登记。处置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所得价款在扣除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和安置费用及税款后,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按比例向一般债权人受偿。清偿债务后的盈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进行分配。未登记的债权,自公告之日起满45日不得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