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总结
生态环保年度工作总结我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指导关怀下,取得了明显成效。情况概述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果
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出动车辆1200余辆(次)、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530余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119起,立案查处36起。Com到位68万元以上;71家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9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改,21家企业已整改到位,26家企业因未完成整改或无法整改已上报当地政府关闭。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重点突出。
(一)突出保护饮用水源
一是加强干旱期间水环境监管。针对我市持续严重干旱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严峻的安全形势,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加大了对敏感区域涉水污染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频次,在干旱期间将监管频次由每月一次增加到每周一次以上;同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高频次巡查监测,有效保障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第二,重视水环境应急管理。建立健全水环境应急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科学妥善处置。建立省际、跨流域应急联动机制。积极与上游贵州省铜仁市沟通,共同制定怀化、铜仁市环保部门跨流域环境应急工作联动方案,与铜仁市建立联动机制,促进环境信息沟通、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故的及时科学处置。三是取缔关闭水源保护区非法企业。
(二)突出非煤矿山污染专项整治。
一是规范我市碳质页岩板岩无序开采。市环保局下发《关于加强碳质页岩板岩等岩石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局严格控制该类矿产资源开发的矿种设置和环境准入,防止乱采滥挖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二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乱采、滥挖、乱排、乱倒和污染环境行为。靖州县开展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关闭非法煤矸石矿5处,非法铁矿1处,非法铝土矿1处。市环保局对污染隐患严重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建议溆浦县政府和通道县政府对君平镇板溪采石场和力帆矿业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进行查处,限期整改,消除污染。
(三)突出医疗行业专项整治。
市县环保部门对全市7家医药企业、133家医疗机构、1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了调查。溆浦县已对文理生物公司违法排污行为进行查处,要求该企业停产。鹤城区对市第一人民医院因废水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足医院目前废水处理需求,导致超负荷医疗废水直排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整改。会同县责令医院整改该县人民医院废水处理系统老化导致医疗废水无法稳定达标的问题,医院投入30余万元进行整改。
(四)突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
一是加强了对废水废气排放企业的监管。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检查污染企业292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59起,发出限期改正书52份,责令3家企业停产整改,报请政府责令26家企业关闭。二是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密切互动,共同打击废水、废气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及时将日常监测、12369投诉平台、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获取的信息反馈给属地县级环保部门,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如中民举报洪江区万源助剂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市环保局牵头洪江区和钟芳县环保局联合查处,对万源助剂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其补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会同县华润锰业废水总锰、悬浮物超标,金大地华中水泥、钟芳辰溪县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市环保局发出《环境监测通知书》,责成县环保局立案调查。三是严肃处理环境投诉。到目前为止,市环保局共办理人大和CPPCC建议12件,办结率和满意率100%,受理环境投诉127件,办结122件,正在处理5件,成功调解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五)突出市本级整改任务。
1.加强城区饮用水水源地集中整治。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建立了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企业台账,坚持定期现场检查饮用水水源环境,增加汛期和枯水期检查频次;二是坚决取缔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企业。上半年,鹤城区政府关停了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12小型废塑料加工企业。三是进行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通过环保项目筹集资金300多万元,维护了我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丰平溪河口水毁工程,恢复了废弃采石场植被,建设了300多个防护墩和200多个标准绿化带。
2.加强施工中的污染控制。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开展了施工现场整治,加强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施工监管,取得了初步成效。建筑渣土对市区的污染逐步减少,城市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市住建局加强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排查在建项目117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60余份,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3.加强对重点医院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执法检查。市环保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污染整治行动的通知》。两部门联合对市一、二、三人民医院和天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市三医院对现有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市二院医疗废物贮存点存在安全隐患未按检查要求配备防盗设施等问题进行整改。
4.加强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污染控制。市环保局、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湖南君泰浆业有限公司的环境问题高度重视,一是依法加强监管。采取夜查、暗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克服各种困难,加强对君泰公司的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7月30日,市环保局接到市区和中国县城群众对该公司制浆异味的投诉。经现场调查监测,该公司当天排放的异味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市环保局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二是督促企业加强整改。不断加强君泰公司环境监测,加大环境监测密度,多次责令公司对废水处理、恶臭气体处理、在线设施等环保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规范运营监管,引导和警示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和社会责任。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全国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一是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市政府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李自成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发展改革、经信、司法、国土、卫生、住建、工商、公用事业、安监、水利、环保等十一个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加强了对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13县(市、区)成立了由县(市、区)政府任组长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钟芳县县长亲自担任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有力地推动了环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制定工作计划。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怀化市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3个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三是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今年环保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查处自备电厂、水泥、钢铁等重点减排企业环境问题;查处废水、废气等违法污染环境问题;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调查医药行业、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环境污染问题。市政府还确定了四项重点工作,即城市饮用水源集中整治、城市建设污染整治、重点医院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执法检查、怀化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对于这四项重点工作,市政府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并分解了责任。各县市区也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突出重点。溆浦县重拳整治河道非法采砂,靖州县大力推进非法矿山整治,辰溪县大力开展河道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执法,枝江对医疗机构污染进行全面排查,麻阳县对违法企业启动强制停电。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宣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把学习宣传“两高”司法解释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重点。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对包括化工、医药、冶金、机械、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污水处理厂等企业进行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宣传。,并发放了500余本宣传册和3000余份宣传单,让企业更好地了解“两高”的司法解释,自觉守法。
二是多渠道广泛宣传,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在各种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报道90余篇。同时,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的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营造广泛社会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的公开报道,有力地推动了环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注重监督,以求实效。
为推动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办公室于20XX年6月7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重点环保项目督查的通知》。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市水投公司、市污水管理处等4个检查组对全市65438+10月21至25日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切实帮助各县市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相关县市,下发督办函责令整改。检查结束后,对各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并下发了督办函,将于6月25日165438+10月25日逐一检查督办函的落实情况。通过市政府层面的督查,达到了检查指导、推动工作、总结经验相结合的效果,确保了我市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完善环保专项行动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齐抓共管的局面。
2.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触犯法律的,坚决依法查处;停产整顿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对污染严重、国家明令淘汰的企业,坚决取缔关闭。
3.进一步加强监管。县市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得好,效果不实。监督是最有效的手段。下一步,我们还将向市政府建议继续督导全市环保专项行动,争取督察组队伍不变,人员不变,力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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