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商和分包合作单位的管理制度?

(1)所有分包商和甲方直接分包的分包商都必须与总承包商的项目经理签订管理合同,并支付保证金。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2)分包单位向总包申请用水、用电,在总包指定的接口位置接表。水电费用和干线一定金额的摊销费用由分包商分摊。

(三)起重机、电梯、井架等的使用。由总承包商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分包单位不得私自使用。

(4)分包单位不得在已施工的墙体和地面上打洞或凿洞,确需与总承包单位办理批准手续,并赔偿总承包单位损失。

(5)进场的材料和设备应得到总包商的认可,并堆放在总包商指定的地点,外观也应报总包商认可。只有办理完离场手续,选手才能离场。

(6)装修后期,分包单位申请施工,并向总承包单位领取钥匙。离开房屋时,室内物品、成品、半成品由总包检查确认无损坏,否则一切损失由总包赔偿。

(七)总承包商有权对分包商处以罚款或切断电源、水源。罚款从押金中扣除。

(8)总包商对分包商的罚款应从分包商的保证金中扣除。

(9)特殊情况下,分包单位、协作单位员工入住工地食堂必须办理客饭卡,每人每月45元管理费。

(10)各单位人员应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工作,并在合同期内服从总包的管理。总包商有权停止施工,并对不服从指挥和管理人员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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