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是加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内部监督防范。
并控制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合理保证公司及财务报告和信。
与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投资者的配合。
合法权益,根据《审计署内部审计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订阅制。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
对参股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所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
服务环节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机构及控股子公司为
对公司及其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业务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评价活动。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或公司)实施的内部控制
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议等类似决策和治理机构如下。
表示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 * *配合实施,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目标
一系列控制活动的基本目标:
(1)企业战略;
(2)运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财务报告和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
(四)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
有义务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应当保证财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信息真实、可靠、完整,有条件的应同时实现其他控制目标。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完善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责任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独立,不隶属于财务部门。
指导下,或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公司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参股情况。
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
不得不干涉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八条按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公司应当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并遵守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卢。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一半应为独立董事。
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九条审计部门设在审计委员会之下,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工作。
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条审计部门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相应的业务能力和扎实的知识。
有原则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并专门从事
应该有不少于三名员工。
第十一条审计部设负责人,全面负责审计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
管理工作。负责人必须是专职的,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部
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内部审计实践经验。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保持独立性,坚持对客户负责。
公平、实事求是、诚实和保密的原则。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执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并经公司
应该支持和保障。
第十四条审计部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公司预算,由公司支付
我们保证。
第三章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力
第十五条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时,
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进行评审。
等等;
3.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和发现的主要问题;
4.协调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家审计机构。
之间的关系。
第十六条审计部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对公司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股份有重大影响的。
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执行的有效性。
评价;
2.公司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股份。
公司的会计数据和其他有关经济数据,以及财务收支和相关反映
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
限于财务报告、业绩报告、自愿披露预测性财务信息;
3.协助建立和完善反欺诈机制,确定反欺诈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的舞弊行为。
对于;
4.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包括但不限于内部事务。
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
5.审计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提交审计委员会。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应当对重要的
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托
信息公开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要内容。
6、稽核部门应依据业务环节开展稽核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
情况,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现实性。
评估应用程序的有效性。
7、内部审计通常应涵盖公司的业务活动和财务报告及信息封面。
暴露所有与事务相关的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
支付、库存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人力资源
来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交易管理。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
行业和生产经营的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审计部的主要审计权限:
1.有权要求所有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和有重大影响力的公司。
按时向股份公司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策。
计算书、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等。;
2、参与公司的经营、财务管理决策,工程建设、对外投资、
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会议;
3.参与相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4、审查与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有关的凭证、帐目和文件,现场。
调查和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和物流软件等管理软件,
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5.询问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获取相关证明。
材料;
6、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和拒绝提供账目及有关资料的,有权。
向公司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7.为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提出建议;
8、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和处理建议。
第四章审计程序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当年的经营计划,审计部门应
在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下一年度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审计程序
1,发出内审通知。
审计部门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审计工作进度确定审计人员。
式,决定在适当的时候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由审计部门填写
内部审计通知,由董事长签发。年度定期审计在实施审计三天前,要
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年中,审计部门可以直接审计。
用审计通知书审计。
2.建立审计团队。
根据内部审核计划,审核部门选择审核员组成审核组,并指定
主持人和审计组负责主持。必要时可以报考其他专业。
参与审计或提供专业意见。
3、确定审计方法
审计部门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审计工作进度确定审计人员。
类型,可以采取现场审计和服务审计;可以实行年度定期审计和年中不定期审计。
定期审计。年度定期审计应在实施审计三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
审计通知;如遇年中不定期审计,审计部门可凭审计通知书直接进行审计。
米。
4、实施审计
根据内部审核项目计划,主持人负责为审核组安排相关人员。
具体审计。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
会计师的上岗证和审计通知书复印件。
5.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反映。
员询问并提出改进建议,审计结束,根据审计工作底稿,做出审计。
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报送主管领导,同时
交付给被审计单位。
6.被审核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审核要求提出整改计划。
明确整改进度和责任人,并提交审计部门。
7.跟踪审计
审计部门应当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对整个项目的整改情况。
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
第五章具体实施
第二十条审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进行评价。
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报告。
评估报告。评价报告应说明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审计内容。
检查结论和改进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的范围应包括财务报告和信函。
与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审计部门应把
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
与信息披露等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情况
有效性是检查和评估的重点。
第二十二条审计部门应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监督。
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第二十三条审计部门应当及时安排对内部控制的跟踪审查、监督。
监督整改措施的实施,并纳入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第二十四条审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
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在公司内部
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的,董事会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透露一下。公司应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或重大趋势。
风险,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后果,已经或将要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审计。审计对外投资事项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说明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审批手续;
2、合同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3、是否指定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的研究和评估。
可行性、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条件;
4.如果涉及委托理财事项,关注公司是否会授予委托理财审批权。
公司个别董事或管理层的行使、受托人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情况是否良好,是否指派专人跟踪监督委托理财进度;
5、涉及证券投资事项,关注公司是否为证券投资行为而设立。
专项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
对于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是否超出公司承受范围,是否使用他人账户?
或者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含保荐人)
及保荐代表人,下同)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第二十六条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资产购买和出售发生后
审计的时候。审计资产购买和出售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资产的购买和出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
2、合同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3.购买资产的经营状况是否与预期一致;
4.购买的资产是否有担保、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是否涉及诉讼、仲裁等重大纠纷。
第二十七条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审计。审计对外担保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对外担保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担保风险是否超出公司的可承受范围,被担保方的诚信记录
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3.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否可强制执行;
4.独立董事和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5.是否指定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八条重要关联交易发生后,审计部门应及时进行审计。
审计。审计关联交易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更新;
2.关联交易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何时考虑关联交易。
联名股东或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是否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
(如果适用);
4.关联交易是否签订书面协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是否清晰;
5.交易标的是否有担保、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是否涉及诉讼、仲裁等重大纠纷;
6.交易对手的信用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7.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交易标的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录入。
审计或评估关联交易是否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第二十九条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存在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募集资金是否存入董事会决定的专门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公司
是否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是否按照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资金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投资收益是否符合预测
周期一致;
3、是否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黄金用途投资和募集资金是否被占用或挪用;
4、发生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即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时,是否
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监事和保
推荐人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如适用)。
第三十条审计部门应当在绩效报告向社会公开前,进行绩效报告。
审计。审计绩效报告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是否有变更;
3、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4.是否满足持续经营的假设;
5.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
第三十一条审计部应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和实施,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公司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
系统,包括内部机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2、是否明确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
审查和披露流程;
3、是否对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制定保密措施,明确内幕信息。
范围和保密责任;
4、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是否、
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公开承诺的,公司为
是否指定专人跟踪承诺的履行情况;
6.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章信息披露
第三十二条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和相关
信息,建立和执行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发布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
应包括以下内容:
1,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
2.内部控制的缺陷和异常及其处理(如果适用);
3.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措施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和异常的改进情况(如适当)
使用);
5.本年度内部控制评审完成情况的说明。
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应就内部控制作出自我评价报告。
做个决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保荐人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6、公司应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至少每
两年内,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证明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有内部控制验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7.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结论。
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对评估结论涉及的事项作出专项报告。
说明,特别说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评估结论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2)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4)消除此事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8.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内部控制情况。
准备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验证报告(如有)。
第七章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办理审计事项。
建立审计档案,实行谁主持立卷、结卷,定期归档审计档案。
管理责任制。
1.内部审核员获得的审核证据应是充分的、相关的和可接受的。
按性别。内部审计人员应说明所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和时间。
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2、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准备和审查。
工作底稿,并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
管理和归档。
3、审计部门应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
以及相关材料的保存时间。
第八章监督管理和违规处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的激励约束机制。
监督和评估员工的工作,以评估他们的工作表现。如果发现内部审计
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处理相关责任。
人,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本稽核制度的,视情节轻重。
给予相应的处罚。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由审计部门
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1.拒绝、隐匿或者谎报有关文件、凭证、账簿、报告资料和证明的。
材料;
2.阻碍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或者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5.打击和报复审计人员和检察人员;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审计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人员,审。
计划部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1,以权谋私;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导致审计报告严重失真的;
4.未能保守公司秘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