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公司仲裁记录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用人单位的劳动仲裁记录:

1.劳动者属于一方当事人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代理人委托书、身份证明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询劳动仲裁记录。

2.如果之前没有仲裁记录,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用人单位提交答辩书。此时无需查询,因为用人单位已经参与仲裁。

3.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通网上查询功能的,可以直接登录官网查询。

4.其他方法。

案件处理完毕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全部材料归档,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依法查阅、复制原始卷宗中的材料。

主要卷宗包括: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仲裁申请书、受理(驳回)通知书、答辩状、调查证据、勘验笔录、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委托鉴定材料、开庭通知书、庭审笔录、延期通知书、撤回仲裁申请、调解书、裁决书、决定书、案件移送书、送达回证等。

仲裁裁决书的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通过仲裁、调解或者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规则

第二十一条

案件处理完毕后,仲裁委员会应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归档。

第二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查阅档案制度。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制案卷材料。

第二十四条

仲裁裁决书的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通过仲裁、调解或者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档案保存期限届满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