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法律分析: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需要原股东会决议和新股东会决议,否则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会很不方便,需要在适当的时候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不是董事长、执行董事的,还应当提议或者申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形成书面股东大会决议。不管股东同意还是签字,都要提前15天通知股东大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