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能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是不同的概念。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根本区别在于控股股东是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实际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法律分析

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虽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据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对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有足够表决权的股东。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是不同的概念。“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理解与适用证监会对公司控制权的定义是“能够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与公司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根据上述规定,直接或间接拥有者均可定义为实际控制人。实践中,证监会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界定为同一人。沪深交易所对实际控制人的定义不一致。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仍与《公司法》保持一致,实际控制人定义为非公司股东的人。但深交所《上市规则》对实际控制人的定义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综上所述,实践中,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虽然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未达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四条* * *营利性法人的控股投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系损害法人利益;利用关联关系给法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