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企业如何留住人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等项目
没有高薪,初创企业应该怎么做才能吸引和留住人才?用观念去影响是不实际的;福利鼓励,经费不够。在实践中,现实的方法有两种:(1)绩效提成/奖金,(2)股权/期权激励。前者言简意赅,根据实现的业绩给予激励一定比例的提成或者在业绩达到既定目标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后者有很多法律和操作上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股权激励是一种基于企业股权或期权的激励方案。该方案在一定条件下授予激励目标企业股权或期权,或者将激励目标与企业的股权增值或分红挂钩,使激励目标站在企业所有者的立场上为企业的发展而努力。说到股权/期权激励,通常会提到以下几种模式:(1)股票期权模式,(2)限制性股票模式(业绩股),(3)股票增值权(SARS)模式,(4)虚拟股票/分红权模式。由于我国绝大多数初创企业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像股份公司那样将资本均分,以股票作为凭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也不能像上市公司的股票那样通过证券市场交易确定,而且初创企业往往上市时间较长,上述模式也不能完全适用于初创企业。适用于初创企业的股权/期权激励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几种:(1)一期股权激励方案,(2)一期股权激励方案。(1)中期股权激励方案:中期股权是指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企业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类似于股票期权模式,企业向奖励对象授予一个期权,企业预先为激励对象设定购买企业股权的条件(即行权条件),行权条件满足后,激励对象才有权利购买企业股权(行权),从而成为企业股东之一。行权条件一般包括三个方面:(1)企业,比如企业实现了预定业绩;(2)激励对象:比如激励对象要通过一定的考核;(3)在等待期方面,期权的授予和行权之间需要一定的时间。股权激励方案在实施期的关键在于设定预定的业绩和考核标准,对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以及授予期权对应的股权规模。长期股权激励方案主要是以企业股权增值为激励,而不是以现金为激励,适合资金需求大、发展潜力大、成长快的企业,如互联网企业。(二)持股/业绩分享激励方案:持股激励方案是指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条件下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企业股份,从而成为企业股东的激励方案。业绩股票激励计划是指当激励对象取得一定业绩时,企业同意向激励对象无偿赠送或出售一定数量的股权的激励方案。实践中,一些企业为了吸引具有一定技能或渠道的人才,以其在一定岗位上服务一定年限或提供约定技术为条件,允许其以象征性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企业股份。设定的大多数条件既包括一定的工作年限,也包括业绩要求。股权/干股激励方案实施的关键在于激励对象的价值评估、预定业绩的设定、股权转让的定价和规模。持股/干股的激励方案主要是基于企业的业绩,而不是通过企业股权的增值,因此更适合不想上市或上市情况不明的企业,对发展相对稳定的企业更有激励作用。(3)虚拟股权/业绩股激励方案:虚拟股权是企业在一定条件下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收益权,不是股权。激励对象可以根据企业授予的虚拟股权/干股,享受类似于分红的红利或相当于股权增值部分的溢价收入,但激励对象不会成为企业的股东,没有所有权或表决权。实施虚拟股权/业绩股激励方案的关键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决定虚拟股权/业绩股的规模。虚拟股权/业绩股激励方案是一种变相的奖金,不会影响企业的股权结构,也便于企业上市战略的实施,但对企业的资金压力较大,适合资金充裕、发展稳定的企业。在上述方案的具体操作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和非法律的问题,比如授予激励对象的股权来源、股权转让价格和数量的确定、风险投资(VC)介入时的股权稀释等,这里就不一一分析了。总之,企业在选择和设计激励方案时,要从企业的具体情况出发,服从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特别是对于计划上市的企业,要注意其方案与上市目标的衔接,避免因其方案的实施导致企业不符合相关上市规定而阻碍其上市。企业要通过书面的方案和协议,对设计好的方案的各个方面进行细致的描述,使其合法化,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