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或担保的公司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如何申请小额担保或担保的公司营业执照;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应注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股东应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签名,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名。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签名,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名。

9、住所使用证明;提交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应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产权证,属于城镇房屋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房屋销售许可证;如果是非市区房屋,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人为宾馆、饭店的,应当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将军用房产用作住宅的,应当提交军用房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融资性担保项目的,提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会议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