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机制

1,社会理财功能。信托本身是一种财产管理的制度安排,财产管理职能应该构成信托业首要的、基本的职能。信托公司可以管理各种形式的财产,如金融财产和非金融财产。信托公司通过开办信托业务和提供专项服务,为财产所有者经营、管理、经营和处理各类财产,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实现社会财富的增长。

2.中长期金融功能。在货币信用经济条件下,相当一部分社会财产必然以货币形式出现,对这部分财产的管理必然伴随着货币资金融通的过程。因此,理财的功能必然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金融功能,信托公司作为财产管理机构和中长期金融机构的性质和功能日益双重化。

3.社会投资功能。通过设立信托业务参与社会投资行为是信托业的重要职能。信托公司开展投资业务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信托业务的发展和延伸必然伴随着投资行为的出现。信托业只有享有投资权,有合适的投资方式,其代客理财的功能才能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

4.中介服务功能。信托公司作为委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中介,提供信任、信息和咨询服务,协调和处理经济过程中各方面的各种经济关系,这是信托业的独特功能。因此,经济咨询、资信调查、投资咨询和担保见证应构成信托的独特业务。

5、服务社会公益的功能。在西方发达国家,办学基金和慈善机构一般由信托公司运作。随着中国经济的逐步发展,对社会福利的需求也在逐步上升。近年来,扶贫基金和养老基金也可以通过信托来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