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股票的条件

法律分析:(1)组织健全,运营良好。

(2)盈利能力可持续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不存在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最近24个月内公开发行过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3)良好的财务状况

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财务会计凭证不存在虚假记载。

(5)募集资金的金额和用途合法。

(6)以下情况不存在: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改正的。

(3)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二条。公民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表现为财产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