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内部制度不健全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公司内部制度不健全,容易出现公司僵局。公司在其存在和经营过程中,由于股东与董事之间矛盾的激化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无法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决策,从而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甚至瘫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者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