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可以成为其他公司的股东吗?
公司员工可以是其他公司的股东,但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不能经营类似业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资金。
成为股东的条件。
1,原收购。
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成立时的原始收购。即根据公司的设立,向公司出资取得股东资格。以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全体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继承收获。
继承所得,也称传递所得或衍生所得,是指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和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成为公司新的股东。
3.获得好感。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受让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转让方式,善意地从无权人处取得股份,从而取得股东资格。因为善意取得可以不依赖转让方的意志直接取得股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148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或者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