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前CFO勒索公司3000万。他是怎么作案的?
作为公司的财务人员,他实际上从事的远不止是财务工作。优秀的财务人员还应该参与公司的管理,监督管理公司的各种项目。一个公司财务经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也是很多高层公司愿意高薪聘请财务经理的主要原因。西藏某旅游上市公司董事长向原财务总监牟伟举报,牟伟离职后多次利用手中掌握的税务、资产等违法行为信息对公司董事长进行勒索。最终的调查结果是,这家上市公司不存在这样的问题,魏也因敲诈勒索受到处罚。
1.前任CFO离职后举报了公司。每个公司都有人员流动很正常,财务人员也是。从原公司辞职后,魏对原公司不满,向税务机关举报了其曾任职的上市公司。举报后,他打电话给公司董事长,以掌握公司税务问题为筹码,要求其支付500万元保密费。
第二,公司面临退市风险,董事长妥协。对于魏的威胁,主席首先妥协,付给魏200多万封口费。根据后来的调查,董事长之所以交钱,是因为不确定公司有没有税务问题,公司面临退市风险,怕事情闹大了影响公司声誉。
第三,最终被判敲诈勒索罪。但魏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再次索要2000多万元。于是董事长选择报警。当然,在调查之下,上市公司并没有违规。魏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仅要退回之前收受的两百多万,还要面临十几年的有期徒刑。人心不足,犹如蛇吞大象。正是像魏这样的人,离职时对应得的薪酬不满意,最终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