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工作条件:1。有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2.各被合并公司在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合并公告,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满九十日;3.各被合并公司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被合并公司已经清偿债务或者为债务提供了相应的担保;5.被合并的公司之间签订合并协议。1.公司备齐全部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关代理证书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2.被许可人持《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向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收到《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2条规定,公司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进行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为新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