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日和除息日

法律客观性: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八条股东大会通知应当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确定登记日。记录日期和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7个工作日。记录日期一经确认,不得更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九条,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不得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如遇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预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理由。

法律主观性:

虽然上市公司分红有四种形式,但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一般只采用股票分红和现金分红,统称为红股和现金分红。上市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时,需要对股份进行除息;上市公司向股东送红股时,需要对股份进行除息。当上市公司宣布最近一年有利润可供分配并准备实施时,该股票被称为权重股,因为持有该股票就有权分红。在这一阶段,上市公司一般会宣布一个称为“登记日”的时间,即在当天收盘时持有股票的股东将享有分红权。在以前的股票纸面交易中,为了证明在上市公司享有分红权,股东必须在公司公告的登记日进行登记,只有在这一天被记录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才有资格领取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实行股票无纸化交易后,通过计算机交易系统自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不需要去上市公司或者注册公司专门登记。只要在登记结束时他们仍然拥有股份,股东将自动享有分享红利的权利。股权登记后,股票将除权,即股票所含的分红权将被解除。除权和除息均发生在登记日交易结束后。除息后购买股票的股东将不再享有分红权。在除息日,证券交易所应计算股票的除息价,作为投资者在除息日开盘的参考。因为开盘前拥有的股票是加权的,收盘后第二天交易的股票将不再参与利润分配,除息价实际上改变了登记日的收盘价。这样,除息价就是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分红,其公式为:除息价=登记日收盘价-每股应得权益。对于除息,登记日的收盘价减去权益就是除息报价。计算公式为:股价=登记日收盘价÷(1每股股息率)如果股票在分红时既有现金分红又有红股,则除息价为:除息价=(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配股率×配股价)÷(1每股分红配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