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我该如何补偿员工?
如果天津公司不续约,将对员工进行如下补偿:
1,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
2、不满一年的,六个月以上的,一年;
3.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如果到期公司不续约,每工作一年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员工在合同到期时没有无过错续约,或者员工因工作条件降低而合理拒绝续约,可以获得赔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辞职程序:
1.离职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说明辞职原因;
2.离职确认后,将离职申请提交领导签字批准,签字后将离职申请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一般辞职前一个月就要申请,等领导安排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4.清点债务、归还物资、办公用品、车辆等物品并做好记录;
5.如果签合同的员工辞职,公司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