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间借款合法吗?
法律分析:企业之间订立的所谓借款合同(或借款合同)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不得相互借贷。企业之间的借贷活动不仅可以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扰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实施,削弱国家对投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从金融机构取得信贷资金,高息贷给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二)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以营利为目的借给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贷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贷款的;
(四)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