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的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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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风格
公司型私募基金具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更加正规规范。目前,在中国可以方便地建立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可以通过灵活的方式方便地运作,其投资策略可以更加灵活,不需要严格的审批和监管。例如:
设立“投资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证券投资;
“投资公司”的股东人数要少,出资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投资公司”的资金由基金经理管理。按照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利益激励费,进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特定时间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增资扩股或减资减股。如有必要,投资者可以在每年的特定时间点赎回其出资,在其他时间,投资者可以协议转让其股份或进行场外交易。“投资公司”本质上是企业私募基金,可以随时募集,但一年只赎回一次。
但企业私募基金有一个劣势,就是存在重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在避税天堂,如开曼和百慕大注册私募股权基金;
将企业私募基金注册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很多优惠),在税收更优惠的地方注册;
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和运营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公司(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以此为载体。
合同类型
契约型基金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具体做法可以是:
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
募集到一定金额开始运作,每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基金净值并赎回基金一次;
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手续费要尽量降低。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它的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在设立和经营过程中很难避免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虚拟形式
虚拟私募基金表面上看起来是委托理财,实际上是以基金的方式运作。比如虚拟私募基金设立募集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订信托理财协议,但这些信托理财账户组合起来作为一个基金运作,在购买和赎回基金份额时,按照基金净值结算。具体做法可以是:
每个基金持有人以自己的名义开立单独的子账户;
基金持有人* * *共同出资形成主账户;
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所有账户,所有账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账户的实际市值等于按基金单位净值计算的市值。如果不相等,赎回时主账户与子账户之间的资金差额将被转移和平衡。
虚拟模式的好处是可以避免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和运作的审批和监管,设立灵活,避免重复征税。缺点是仍未摆脱委托理财的束缚,基金募集有待进一步规范,基金运作上仍受证券管理部门监管,在基金规模扩张上缺乏基金的发展优势。
组合式
为了充分发挥上述三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组合起来。组合基金有四种类型:
企业风格和虚拟风格的结合;
公司类型和合同类型的组合;
契约与虚拟的结合;
公司、契约和虚拟的结合。
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是美国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2007年6月1日,我国《合伙企业法》正式实施,一批有限合伙企业相继成立。这些有限合伙企业主要集中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领域。
信任系统
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证券投资,也是阳光私募的典型形式。
3注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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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基金公司注册审核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五类:设立审核、重大事项变更审核、分支机构设立审核、股权处置监管。
基金公司设立审计
设立基金公司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公司必须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股东资格、章程、注册资本、从业人员资格、内部制度、组织机构、营业场所等条件,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书面申请。
基金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计
基金公司下列事项的变更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1)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股东出资比例。
(二)变更名称和住所。
(3)修改公司章程。
基金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审计
基金公司可以设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等其他分支机构,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材料。
基金公司股权处置的监管
基金公司股权转让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转让方对股权转让的说明,其中应当包括转让基金公司股权的原因,以及对受让方参股目的和资信状况的了解;
(2)受让方同意按照自身决策程序做出的转让基金公司股权的决定;
(三)受让方出具的关于参股基金公司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金公司股权转让的目的;
2.基金行业发展状况、基金公司制度安排和监管要求、基金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说明;
3、了解拟转让基金公司的情况;
4.持有基金公司股权的期限;
5.受让方拟成为大股东的,应当说明其对基金公司发展战略的考虑;
(四)自股权转让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止,公司经营运作的安排方案;
(五)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原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基金公司的注册审批,公司变更,企业注销!
这里说的私募投资基金公司,是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
名称:北京x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未达到投资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投资基金”字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可在设立时实缴,其余资金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五年内全部到位。要求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股权投资管理或相关投资管理经验。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可以申请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
1.公开募集资金;
2.借贷;
3.公开交易的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4.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设立时实缴资本(实缴出资额)”
单个投资人出资不低于654.38+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此限)。
至少3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或相关业务经验。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可以申请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
1.公开募集资金;
2.借贷;
3.公开交易的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4.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基金公司变更
基金公司变更提交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
2、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3.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印章和公章
4.住址证明,房产证,产权人证明,租房协议。
5.公司章程
6.股东大会决议
基金公司注销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委任书(委托书);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决定或者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法院破产裁定;
4.经股东会或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5.三个取消公告的样本(您的取消申请将在第一个公告后90天内不被接受);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基金公司名称验证
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中允许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贸易术语可以使用“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国”、“国家”、“民族”、“国际”等字样。
被管理企业名称核准为*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型企业名称核准为*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字号前或中间可加行政区划)。
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合伙股权投资企业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或者“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的注册名称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