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合并、增资减资有哪些程序?
一、公司分立程序
公司分立时,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公司合并程序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减资程序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四。关于公司增资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动词 (verb的缩写)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