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是指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即出资额/注册资本。1,绝对控制,67%。公司法的规定是三分之二以上。《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2.相对控制,51%。持有51%股权,除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等事项,并能相对控制公司。

3.一票否决,34%,或大于33.3%。什么是一票否决?《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等特定事项需要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反之,如果他们持有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的投票权,就可以否决这些事项。

4.召开会议请求解散公司的权利为10%。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董事会。此外,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三十九条、《公司法》第一百条、《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5.提案权,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大会可以临时向股东大会提交提案进行审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持股比例计算公式

1.持股比例计算公式:持股比例=出资额÷注册资本,例如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90万元,现某股东新出资65438+万元,则该股东持股比例为10÷(90+10)= 10%。

2.持股比例是指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原注册资本为90万,出资额为654.38+万,则持股比例为654.38+00/(90+654.38+00),即654.38+00%。股东或者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年底分红也是按照这个比例发放的。